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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1月2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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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如何鉴别报纸、期刊刊号的真伪?
解答
出版期刊,必须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核发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即“CN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报纸、期刊的登记注册手续。查询北京地区报刊(CN11-****编号)基本情况请您登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在“快捷通道”中选择“北京报刊基本情况查询”输入刊名即可进行报纸、期刊基本情况的查询。 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代码( CN编号) 11 北京市12天津市13 河北省14 山西省15 内蒙古自治区 21 辽宁省22 吉林省23 黑龙江省 31上海市32 江苏省33 浙江省34 安徽省35 福建省36 江西省37 山东省 41 河南省42 湖北省43 湖南省44 广东省45 广西壮族自治区46 海南省 50 重庆市51 四川省52 贵州省53 云南省54 西藏自治区 61 陕西省62 甘肃省63 青海省64 宁夏回族自治区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些非法期刊上印制的NR、CN98,CN(HK)等都是编造的。政府有关部门对此加大了监管、查处和取缔的力度,各地文化执法总队负责查处非法报刊,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网站可查询被取缔的非法报刊名单。

问题怎样识别报纸、期刊的国内刊号?
解答
“国内刊号”是“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简称,即“CN号”,目前对中国大陆出版发行的报刊,仅以“CN号”来判定其是否为经批准公开发行的报刊。“CN号”由字母“CN”和6位数字及分类号组成,CN为中国的国名代码,前2位数字为地区代码,后4位数字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其中报纸的序号从0001至0999;期刊的序号从1000至5999。期刊分类号与刊号用“/”隔开。根据我国期刊出版物的实际数量,除北京期刊数量较多外,其他地区的期刊顺序号均在1000-1999之间;北京的期刊顺序号在5999之内。

问题CN11-****刊号报纸、期刊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查询不到?
解答
按照《期刊出版管理规定》“一个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不得用同一国内连续出版物号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各地新闻出版局严格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报纸、期刊名称和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登记,请您核实刊名、刊号后再次查询。如在我局网站无法查实,建议您咨询总署,新闻出版总署是全国出版物管理、鉴定的权威部门,咨询电话:010-65212787。

问题如何举报、查处北京地区非法出版物?
解答
北京地区非法出版物查处由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负责,举报电话: 12318;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27号, 邮政编码:100088;查询网址:http://www.bjwhzf.gov.cn。

问题期刊的级别?能否用于职称评审?
解答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各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从未对期刊分级,也未参与核定各类“核心期刊”;该期刊能否用于职称评审,请您向职称评审部门咨询。

问题如何办理出版物批发业务?
解答
如果您是办理图书报刊零售业务请到当地文化委员会办理,如果您是办理图书报刊批发业务需要到我局发行处办理;电子出版物批发业务在我局发行处办理,电子出版物零售业务到当地文化委员会办理;音像制品零售业务到所在区县文化委员会办理,音像制品批发业务到市文化局办理。 具体事宜请参考《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七条中的内容。我局网站“政策法规”栏目提供此规定全文。

问题同一种刊物,用同一个刊号是否可以出版不同的版本?
解答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总署31号令,2005年9月30日发布,2005年12月1日实施)第三十三条“一个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不得用同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须按创办新期刊办理审批手续”。您可咨询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联系电话为:65212787;或向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进行举报.电话:010-12318。

问题我国出版物是否有核心刊物、省级或国家级刊物之分?
解答
我国报刊一般不分省级或国家级,对于核心期刊的认定,是一些大学图书馆、研究机构搞的,不是政府行为。

问题申请办理网上书店需要什么资质?
解答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网上书店企业注册面积应为500平方米以上,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具体参见《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问题申请经营图书零售和批发需要员工进行什么培训?
解答
申办图书批发业务要求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有中级图书发行员资格,零售业务要求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有初级图书发行员资格。

问题没有取得初级职称的人员能否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解答
自 2005年起,对于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再要求必须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只要符合学历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即可直接申报。具体条件为:(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问题在图书上是否可以做广告?
解答
一般图书是不能登广告的,但工具书和年鉴等可以登本社图书广告,需经工商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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